转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 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 2020年02月22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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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教育局,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教师厅函〔2020〕2号)和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4号)精神,现就我省贯彻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落实落细,构建最平安的健康校园。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最关键阶段,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才能师生安全、教育安全才能全省安全的共责意识,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各地各校要严防死守,守好校门。确保夯实责任“一条心”,做到全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人人知晓、个个重视、众志成城,形成合力;疫情防控“一盘棋”,学校每一处所、每个环节要见责任、见措施、见工作;全面排查“一张网”,精准掌握每一位教师及其 家人的健康和行程动态,教师不得参加聚集活动、不得聚餐,已在 任教学校所在地的不得擅自离开本地;返校预案“一张图”,制定清晰明了的教师返岗流程图,把准各流程、各环节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 根据师生不同情况实行区分管理。同时建立校园安全与师生家庭同 步安全机制。

二、在线辅导,展现最生动的生命教育。生活是最好的教育。

根据“不停教、不停学”的需求,结合当前线上教学平台和各校实际,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在线教学等各种方式的教育教学工作,引导学 生开展实践性、综合性、创意性学习。要注重中小学生在线学习和辅导,教师要及时引导学生在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读书学 习、天天锻炼身体、培养兴趣爱好、帮助料理家务等。要通过疫情 防控这一鲜活教材,引导学生了解疫情常识、感受典型事迹,交流 感悟想法,进一步加强广大学生的生命教育、信念教育、道德教育、责任教育、科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锤炼危难当头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的家国精神和可贵品质。

三、抓住契机,提高最见效的信息能力。教育信息化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支撑引领,核心是坚持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关键是提高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疫情防控以来,各种各样网络平台、在线APP、网上学习资源,纷纷免费推出,国家也推出了相关内容。江苏省教师网络培训系统将继续开展学科类省级教师网络培训,江苏教师教育网拟征集资源为全省教师提供春季教学参考,江苏教师教育微信企业号会在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点对点送达全省教师。学校要紧紧抓住当前教师较长时间在家的时机,一是有计划支撑、推进、组织广大教师在线培训和网络研修;二要通知每位教师集中精力强化信息技术运用的学习,提高个人运用信息手段开展教学的能力;三是要求教师在网上搜集、筛选、研究各类教育资源,结合教学和信息技术,建立学校和教师个人教学资源库,并将上述内容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任务。

四、周密部署,提出最贴心的返校预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将师生特别是外地师生返校前这一段时期的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和教师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返校做好准备。从现在起,本着“停课不停学、师生保健康”的原则,各地要从严从紧、分类分批部署教 师返岗工作,但对四类教师不得返校:一是非组织安排至今仍在湖 北的教师,一律推迟回江苏;二是目前仍在外省,回江苏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一律暂时不返回;三是省内教师在返回任教学校所在地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一律暂不返回任教学校所在地;四是没有达到地方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教师,一律不可返校。各地各校要及时掌握了解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组织本地本校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关心和辅导。各地各校要博采众智,着力解决少数教师返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师生安全入校、入校安全。

各地各校要注重发现和总结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和感人事迹,并及时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葛海燕,电话:02583335520 (传真),邮箱:gehy@ec.js.edu.cn。

附件:1.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 的通知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1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

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现就引导教师积极有效开展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对教师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教师与学生群体接触密切,做好自身防护才能更好地维护学生健康。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防死守,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教师参加线下集中面授培训、集中职称评审、大型会议等集聚性活动,要按照当地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做好学校疫情防控需要返校教师的妥善安排,确保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做好“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组织部署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制宜组织教师开展在线教学,明确授课内容、课程安排、授课组织形式,教学过程中要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 排教师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不得要求教师在正常休息时间进行授课。要结合当地纟戋上教学平台和各校实际,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确保各级各类教师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充分利用国家网络云课堂、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 源中心、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中国教育电视台频道节目、“人教点读”APP、人教网、高等教育出版社爱课程等免费平台,引导学生在线学习或收听收看。教师参加在线教学或网络远程培训,按照考核认定的学时数计入教师培训学时(学分)。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

三、做好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和师训资源开放共享工作。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项目,适时组织开展教师远程教学及信息技术能力在线专题培训。充分发挥部属高校特别是部属师范大学,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小学校长、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项目培养基地等机构的师训功能,向社会免费开设咨询和线上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引导本地师训、教研、信息化等部门以及地方高校特别是地方师范院校,加大对教师信息化能力的培训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校一策,为教师科学高效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做好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引导教师做好自我调适,理性应对疫情,全面科学掌握疫情防控要领,多渠道向学生宣传防控常识,对学生深入进行健康理念和自我保护教育。引导教师加强家校沟通,推进将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充分发挥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心理教师以及学科教师的育人作用,做好对学生的心理疏导,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引导学生树立科学观念,不信谣、不传谣。

五、加大对在防疫一线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的激励表彰力度。支撑高校改革创新医药卫生等相关学科领域教师科研评价办法,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鼓励专家团队和领军人才集智攻关,尽快取得实际应用成果,为战胜疫情提供科技支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设立关爱基金或出资奖励。

六、做好对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关怀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掌握了解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困难,组织本地本校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关心和辅导。注重发挥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以及名师名校长领航班学员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教师志愿服务组织因地制宜对防疫一线人员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子女进行看护和教育,帮助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有所获、健康成长,为一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七、做好对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教师的支援帮扶工作。国培计划、特岗计划、教师表彰奖励名额等向疫情严重省份倾斜支撑。组织国培远程培训机构开放教师培训网络资源。发挥国培承担机构院校、名师名校长等作用,向疫情严重地区的学校主动输送优质线上课程资源。协同有关高校、教师发展机构等全力开放资源,为当地教师提供应对疫情急需的信息素养提升、心理疏导、卫生防疫等支援服务。

各地各校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和感人事迹,请及时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联系人:刘扬高顺利

电话:010-6609677166020522(传真)

邮箱:gaoshunli@moe.edu.cn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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